各部门:
按照《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学会“十四五”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要求,黑龙江省职教学会将进行“十四五”科研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工作, 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条件
为了保证课题研究质量,结题时必须达到以下条件:
1.省职教学会“十四五”期间立项课题;
2.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;
3.课题研究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;
4.保证提交的结题材料齐全。
二、 提交结题材料
1.立项申请书、任务下达书的复印件;
2.课题开题报告;
3.结题验收表;
4.结题成果研究(实验或调研)报告,字数不少于1万字;
5.研究成果(著作、论文、教材等)及相关佐证、被决策部门采纳或在教育教学中应用推广情况介绍等复印件一份;
6.结题汇总表
7.课题如有变更情况,需提交审批过的变更表复印件。
三、 结题程序
1.学校进行初审,确定符合结题条件、结题材料齐全, 统一组织上报省职教学会秘书处;
2.省职教学会将按照课题管理办法,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结题的课题材料进行评审,确定各类课题结题等级,下发结题证书,并在网上公示。
4.对未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,遵照专家意见,经过补充、调整后可申请参加下次结题评审。
5.结题后的研究成果一年后可申报省职教学会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。
四、报送时间
请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6月5日将纸质结题验收表一式三份及结题材料汇编一式二份和汇总表(电子版发唐蜜 关曼苓全媒体邮箱)及成果原件报到科研处科研管理科。
附件:1.“十四五”课题结题验收表
2.“十四五”课题结题汇总表
3.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学会“十四五”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(试行)
4.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学会“十四五”科研规划课题结题材料汇编
科研处
2023年3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