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新学期已经开始,依据学校的有关规定,按照《学生手册》中的评定办法,现就开展校级奖、助学金评审工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评审内容、标准
(一)、校级助学金评审工作
1、对申请校助学生的要求
(1)、经过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。
(2)、无违纪现象,学生学习成绩每科达合格以上(含学期补考),如果挂科,学年当年不允许参评助学金,下一学年可以正常参评。
(3)、没有获得2022学年度国家助学金。
2、评审等级、其他条件等内容参看学生手册《必赢76net线路学生校级助学金评定办法》。
(二)、校级奖学金评审工作
1、对申请奖学生的要求
(1)、日常行为测评成绩不得低于650分,学习成绩各科平均80分以上,体育课成绩85分以上。
(2)、必须采用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名。
(3)、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,无补考、缓考、重修课程。
(4)、未获得2022年度国家奖学金。
2、对申请单项奖学金的要求(本学期只申报2020级学生)
(1)学生日常行为成绩达到650分。
(2)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。
(3)同一奖项已获得学校技能大赛奖励的、或已申报过单项奖学金的不能重复申请。
3、其他评定要求等参看学生手册《必赢76net线路学生校级奖学金评定办法》。
二、按照财务要求,财务报表的具体流程为:
各学院制作学生奖助学金发放汇总表(电子版)→电子版报学生处审核汇总→学生处报计划财务处审核通过后,打印发放表并加盖财务名章→下发各二级学院审核签字→纸质发放表报到学生处审核汇总→报财务审核发放。
三、其他要求:
1、根据教育部2017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三章第十二条:“每学期开学时,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。不能如期注册的,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。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,不予注册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,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。”所有恶意欠费学生,不是注册学生,不允许参加校级奖助学金评选。
2、奖、助工作开展的如何,涉及到学生思想的稳定,对和谐校园的建设有重要影响,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事,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,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,负有督促本院学工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落实工作的职责。
3、各学院在开展评审工作时,一定要求辅导员要向学生再次宣讲学校的具体评审办法(请仔细阅读学生手册评定办法)。
4、各班需召开民主评议会确定受奖受助学生,并做好会议记录,获助学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5日。
5、请各学院认真核对学生班级、姓名及身份证号码,并确认学生银行卡开卡情况,避免出现错误影响到学生奖助金正常发放。报表中二级学院负责人、报表人签字必须手签,不能用印章。
四、材料报送时间:
请各学院按照统一要求报表,于4月12日前将报表电子版发到学生处周雅卓全媒体邮箱内。(注:校级奖助学金报表需上交带有学生代表签字的纸质版公示。)
附件1:2023年奖助学金空表
学生处
2023年3月10日